(资料图片)
8月10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推荐5个有效岗位等帮扶措施,将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评优重要内容。
市教委要求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关注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建立校院两级领导包干责任制,形成“学校领导包学院、学院领导包专业、干部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困难生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全学院(系、部)、专业平均水平的目标。
各高校要依托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学生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用足用好“特岗计划”“城乡社区计划”“村医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并向困难毕业生群体重点倾斜。
各高校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专任教师、辅导员要与困难毕业生结对,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5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用好“宏志助航计划”,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消除困难毕业生心理障碍,量身定制推荐岗位信息。鼓励困难毕业生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据了解,市教委开展“暑期促就业专项行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系列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继续提供就业信息。各高校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岗位,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开发和搜集的岗位需求信息优先推荐给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动员未就业困难毕业生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主动参与平台组织的招聘活动,用好平台推送的岗位信息。
(劳动午报记者 任洁)
标签: